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加坡移民专题 > 申请条件

资格条件:

1,申请人须是股东或企业主。

2,申请人须至少有三年的经商背景。

投资计划:

1,投资250万新币在新加坡创建企业,或注入已成立的新加坡公司。

2,投资250万新币购买新加坡政府批准的基金,此基金必须是对新加坡经济有所贡献。

3,投资1000万新币于新加坡政府指定的项目,包括基金、股票、存款、房产等。

注:以上任何一项投资计划的投资均需持续5年。

太平洋加达移民顾问 太平洋加达移民顾问

分公司联系方式

更多 >>
多伦多
001-416-2918899;
001-416-2918833
北京总部
400-610-8118;010-65918118
沈阳
024-22790198;024-22790298
大连:0411-62888585
温哥华
001-778-3178850
魁北克:001- 514-2708460
悉尼:0061-2-89085788
墨尔本:0061-3-98989535

24小时VIP专家热线:13691318477、13120269886 免费咨询热线:400-610-8118 客服邮箱:bj@pacificimmi.com

周一至周六正常上班,欢迎来电来访;每周VIP说明会欢迎参加!

免责声明: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,如有出入请以当前法律规定为准!

北京太平洋加达出国顾问有限公司-京ICP备11023370号-1 版权所有

关闭
 在线咨询
[投资移民顾问
[技术移民顾问
 在线免费评估
[投资移民评估
[技术移民评估